+35水平東大巷26擴大區(qū)上車場平巷運輸安全技術措施
1、機車(包括架線電機車、蓄電池電機車)司機必須固定專人并持證上崗。 2、機車制動裝置必須完備齊全、靈敏可靠,并做到經常檢查,發(fā)現問題及時處理。 3、支架在大巷拉運過程中,行人車和運料車要停止運行或避開支架車。 4、司機要集中精力,操作靈活,防止誤操作,行駛中車速不得超過1m/s,遇到道岔或彎道時,要減低速度并發(fā)出警號,防止掉道或其它事故。 5、必須有專人跟車并負責聯(lián)掛車,跟車人員應距車后5米以外。 6、運架前必須先檢查支架的剎車情況和車輛情況,剎車不牢固、裝車不合格或車輛不合格嚴禁拉運。 7、若遇掉道,必須使用起道器緩慢抬車,現場要有專人統(tǒng)一指揮,嚴禁邊拉邊抬,處理人員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入車下。 8、嚴禁扒、蹬、跳。 9、拉運設備期間,兩幫不準站人。 10、拉車前,檢查剎車質量是否松動,如有松動,待處理好后再拉運。 11、安全檢查大隊監(jiān)督執(zhí)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