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安全技術措施
一、煤(巖)與瓦斯(二氧化碳)突出的可能性分析
由于泰麟屬新建礦井,從建井至今,已發(fā)生過煤與瓦斯突出,屬于突出礦井。礦井必須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管理,采取區(qū)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,防止礦井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發(fā)生。
二、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分析
煤與瓦斯突出是煤礦生產中一種極其復雜的動力現(xiàn)象,可能突然間使工作面或井巷充滿瓦斯,造成人員窒息,引起瓦斯燃燒或爆炸,突出能破壞通風系統(tǒng),造成風流紊亂或逆轉;突出的煤(巖)能堵塞巷道,埋人推翻礦車和設備,破壞支架和設施。
三、煤與瓦斯突出預兆
當井下作業(yè)現(xiàn)場發(fā)生以下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時,工作人員必須立即撤離現(xiàn)場,佩戴好自救器,迅速躲避到安全地點。
1.無聲預兆
(1)煤層結構變化,層理紊亂,光澤暗淡,頂?shù)装宄霈F(xiàn)新的斷層,波狀起伏。
(2)工作面壓力增大,煤壁外鼓,支架應力增加。
(3)瓦斯涌出量增大,或忽大忽小,工作面氣溫度冷。打鉆出現(xiàn)頂鉆、夾鉆和噴煤現(xiàn)象。
2.有聲預兆
(1)響煤炮(深部巖層或煤層的破裂聲)掉渣、支架折斷聲。
(2)氣體通過含水裂隙的嘶嘶聲。
四、防突措施
在石門揭煤或巖巷掘進誤穿煤層(或煤線)時,可作為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對待,必須采取局部防突措施。
(1)石門揭穿(開)各煤層前,應遵守的規(guī)定:
①在石門揭穿(開)突出煤層前,必須打超前鉆,控制煤層層位、測定煤層瓦斯壓力,預測掘進石門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。、
②在掘進工作面迎頭距煤層法線10m之外,至少要打2個穿透煤層全厚并進入煤層頂(底)板不小于0.5m的超前探孔,掌握煤層賦存條件、地質構造、瓦斯情況等;
③在石門掘進工作面距煤層垂距5m外,至少打2個穿透煤層全厚的測壓(預測)鉆孔,測定煤層瓦斯壓力、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標與堅固性系數(shù)或鉆屑瓦斯解吸指標等。
④為了防止誤穿煤層,在石門掘進工作面距煤層垂距5m時,在石門掘進工作面頂(底)部兩側補打3個小直徑(42mm)超前鉆孔,其超前距不小于2m;
⑤石門掘進工作面與煤層之間,必須保持一定厚度的巖柱。
(2)局部防突措施
①在石門揭穿煤層前,必須要預測煤層是否有突出危險,經預測有突出危險或煤層瓦斯壓力大于0.74Mpa時,為預防煤與瓦斯突出,建議采取打超前鉆孔、預抽煤層瓦斯等防突措施。經效果檢驗有效后(若效果檢驗無效,必須采取補充措施),可采用遠距離放炮或震動放炮揭穿煤層。
②在石門揭穿煤層前,經預測無突出危險時,可不采取防突措施,但必須采用震動放炮揭穿煤層。
③石門揭穿煤層前,必須按規(guī)定測定瓦斯壓力,掘進巷道時,應打超前鉆孔,以探明構造瓦斯情況。
④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突然變大時,必須注意防止局部瓦斯富集區(qū)發(fā)生瓦斯大量涌出、噴出或突出發(fā)生。
⑤在井巷施工中,應進一步測定煤層瓦斯壓力,煤的破壞類型,瓦斯放散初速度,煤的堅固性系數(shù)等有關參數(shù),以便對礦井的瓦斯涌出動力現(xiàn)象做進一步的分析和鑒定。
(3)打瓦斯排放鉆孔或震動性放炮
根據瓦斯壓力測定結果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選擇揭煤方法,并采取相應防護和安全措施,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面時,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,經驗證措施有效后,可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(開)煤層;若檢驗措施無效,應采取補救措施直到有效。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,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,直接采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。
(4)瓦斯涌出巖巷的掘進通風方法都采用壓入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