碾底煤業(yè)粉塵防治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、防治粉塵堆積的措施 1、配備足夠的防塵及煤體注水人員,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(tǒng)并保證有足夠的水源、水質。 2、嚴格控制風速、增大風流量或改變通風系統(tǒng)時,必須相應調節(jié)風速,防止粉塵飛揚,各種煤倉不得放空,留有一定的存煤,防止溜煤咀進風揚起煤塵。 3、所有采掘工作面都應采用濕式打眼、水炮泥封口爆破、煤體注水、放炮噴霧、裝巖灑水、凈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,從根本上消滅粉塵來源。 4、選擇合理的截齒參數及時更換截齒,以減少細粉塵產生量。 5、采煤機應安裝內外噴霧,對噴霧系統(tǒng)進行維護和改造以改善降塵效果。 6、主要進、回風巷,回采工作面運輸巷均要設置凈化水幕,各裝載點設噴霧灑水裝置,并堅持使用。 7、通風部門要組織人員按規(guī)定定期對各類巷道井筒進行清掃并沖洗刷漿并清除堆積浮煤。 8、礦井應配備測塵人員,定期測定,及時上報粉塵分布情況并采取措施處理。 9、積極推廣井下防塵分布包干管理,提高每個職工的防塵意識和調度、采、掘、機、運、通每個組的積極性,管理好轄區(qū)的防滅塵工作。 10、嚴格執(zhí)行《規(guī)程》有關對防塵的規(guī)定及通風管理制度和推廣使用新技術使粉塵濃度降到國家規(guī)定的標準以內。 二、預防煤塵引爆的措施 1、嚴格入井驗身制度和安全教育,一切入井人員,必須遵守入井制度,嚴禁攜帶引火物品和易燃物,嚴禁穿化纖衣服,井口驗身員堅守工作崗位,認真檢查。 2、必須使用煤礦安全炸藥,不合格或變質的炸藥不準使用,爆破時其裝藥量、雷管、炮泥等必須遵守《規(guī)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。 3、嚴格檢查機電設備的防爆性能,采掘工作面電器設備檢修維護要堅持包干、包機和定期檢修制度,保證采掘設備,各種保護靈敏可靠,嚴禁帶電作業(yè),杜絕不合格的電纜接頭。檢修或搬遷電器設備,必須現場檢查瓦斯。 4、井口扇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明火存在。 5、礦燈經常保持完好,工作途中發(fā)現燈滅,應設法去更換,嚴禁在井下拆卸修理礦燈。 6、加強放炮管理,嚴格按規(guī)定裝藥、聯(lián)線、填泥和進行”一炮三檢”,嚴禁放糊炮、放明炮,掘進工作面不準一次裝藥,分組放炮。確需分組放炮時,必須分次裝藥分次放炮。 7、通風部門要經常檢查測定采空區(qū),密閉處和斷層帶、殘留煤柱等地點的溫度和一氧化碳濃度,如有超限,必須及時采取措施處理。 8、加強井下焊接點作業(yè)的管理,必須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工作地點下方的火星。焊接完畢要用水噴灑并有專人檢查。 9、井下和峒室內不準存放汽油、煤油,嚴禁將剩油、廢油潑在井巷的峒室內,井下使用的潤滑油、棉紗、布頭和紙等必須存在蓋嚴的鐵桶內,定期送地面處理。 10、定期檢查皮帶摩擦部件,防止摩擦火花引爆煤塵。 11、井口和主扇高壓電纜要有可靠消防雷措施,防止雷電帶入井下和井下架線電機車軌道火花串入工作面,地面與井下軌道之間要設可靠的絕緣裝置或接地裝置。 12、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(qū)域內進行機電、回收作業(yè)。 13、在主要進、回風巷道、采掘巷道等地點按要求設置隔爆設施。 由于我礦所采煤的煤塵具有爆炸性,因此,按照《規(guī)程》要求,必須采取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。 ?。?)、凡采區(qū)以上巷道必須設置主要隔爆水槽棚,水槽容量大于40L,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小于400L/m2,水棚排距1.2~3米,棚區(qū)長度大于30米,在采區(qū)巷口以里50~75米的巷道內設置。 ?。?)、采掘工作面巷道設置隔爆水袋,水量不小于200L/m2,水棚排距1.2~3米,棚區(qū)長度大于20米,在距工作面60~200米的地帶設置,并距風門要大于25米。距巷口、拐彎等地點大于50米。 (3)、吊掛水袋的架子和吊鉤嚴格按設計和